刑事辩护案件律师介入的最佳时间段 |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20-04-04 19:30) 点击:744 |
我是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总结了在刑事辩护中的一些经验,先就辩护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最佳时间点与大家分享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的规定,律师介入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最佳辩护阶段为在被一次传唤的时候,这样既能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又能够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如果被羁押,还可以经律师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措施。 如果错过这个时间段,也有可能当事人会被批捕,那样的话可能事情就难办一些了,同样的情况下,会使当事人收到不同的结果,有时还会因为害怕,屈打成招,胡乱承认,没有的事情承认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成为是犯罪行为,认可为犯罪行为。不大的事情,虚构事实,以便取得从轻处理,但是往往事宜愿为,可能因此被收监入狱。 所以,聘请律师要掌握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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